新农村社会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新农村,社会)

时间:2024-07-11 13:12:22
新农村社会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新农村,社会)[此文共20042字]

【摘要】:我是一名来自农村的女大学生,近几年每次回家我都有无限的感慨,我的家乡变化太大了。首先最明显的是村容村貌有了新的变化,环境卫生得到了改善,许多新的道路得以修建,一些老旧的断墙残壁也被拆除,整个村子的面貌焕然一新。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的意识也提高了 ,不仅提高了环保意识,而且农闲时还开展了不少娱乐活动,扭正了农村的一些不好的风气。

【关键词】:新农村 变化 环境 物质生活 精神文明

【调查过程】:走访

【基本情况与分析】:

一, 村容村貌有了新变化。以前村里的路都是土路,凹凸不平。我们那时侯穿高一点的鞋就会不断的崴脚,穿平的鞋却会十分的硌脚,总之是怎么走都不舒服,骑车就更不要提了。那时侯村里养鸡的特别多,每条巷都堆着满巷的鸡粪,一到夏天更是苍蝇漫天,臭气熏天。还有随意堆放的垃圾堆。我们每天都呼吸着混杂着各种味道的空气。还有墙上那各式各样小孩们的“涂鸦作品”。现在回想起来童年是美好的,可是我的家乡却也可以说是满目疮痍。 而如今,在全国范围建设新农村的总动员下,通过环境整治,目前各村主干道路基本上达到道路的硬化、村庄的绿化、河道的净化、路灯的亮化以及断墙残壁的拆除,彻底改变了农村的“脏、乱、差”现象,卫生保洁制度的健全,使环境卫生得到长效管理机制的保障,村庄面貌焕然一新。

二, 群众环保意识有了新提高。通过净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群众不但对庭院卫生意识有了转变,对公共卫生也有了讲究,树立起讲卫生、美环境的新意识,形成“人人讲文明、个个爱清洁、户户讲卫生”的良好氛围。现在垃圾不随处乱扔,家禽的粪便也不随处乱倒,都有了统一的安排和处理。现在到哪都是干干净净的水泥地,让人的心情也十分的舒畅。

三, 物质生活得到新突破。以前农村人就只会守着那一亩三分地过日子,吃穿用都很简 1

单随便,只要不饿着肚子,不冻着就很满足了。而如今在中国不断的发展变化中,农民也意识到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物质水平,开始不断寻求致富的道路。现在我们村里不仅发展了养殖业,还有很多小型的铁厂,煤厂等厂矿,同时给一大批的妇女门提供了就业岗位,现在每家都是两个人在赚钱,手里的钱多了,物质生活便有了提高,每天来村里卖东西的多的犹如赶集似的。什么饺子,鱼,鸡之类以前只能在过年吃上的东西现在随时都可以吃了。穿衣服也开始追求起名牌来。用的就更不用说了,什么电热锅,微波炉之类都上了农民的锅台。

四, 精神文明建设得到新发展。物质生活上去了,精神生活也随着提高了,以前一到秋收后,不论大人小孩,都是在赌博。现在在村干部的带领下,夏天晚上在大队部跳舞,冬天则是扭秧歌,不仅扭正了村里的风气,还愉悦了每个村民的身心。

五, 团结协作精神有了新转变。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群策群力,齐动手,齐出工,做了大量的工作。集体出资和群众集资紧密结合,全村上下拧成一股绳,团结协作精神得到进一步发挥。村领导还坚持把宣传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先导工程来抓,组织乡村干部深入一线,以对新农村建设工作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充分利用会议、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形式,宣传新农村建设的目的意义。

【调查结论】:

通过本村与其他一些村的对比发现还存在一些制约农村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因素。

一是宣传发动工作不够深入,群众认识不到位。主要是宣传的力度和广度不够,再加上当前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还没有具体的标准,从而导致于少数村干部在认识上存在偏颇,误认为只要搞好村庄规划,建成小康新村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群众对新农村建设还未正确看待,有的认为这是政府的“形象工程”,领导的“面子工程”,误认为又要搞创建,又要搞验收。

二是村级积累薄弱,基础设施不够完善。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配套资金大多要靠地方财政投入,而乡村两级财力有限,有的还背着沉重的农村债务(如普九欠债、历年欠款),有的村连村干部工资也难以正常兑现),部分解决了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但仍然捉襟见肘,特别是诸如公共服务与活动陈地建设就没有三是劳动力转移滞后,农民难以“洗脚上岸”。近年来,通过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农民工转移培训和农民知识化工程,培养了一批适应进城务工的新型农民。但其效果仍然很不明显,所从事的主要行业依然是从事简单劳动的建筑小工、家政服务和制造行业,而且外出务工人员年龄参差不齐,大至60岁,小至15、6岁,究其原因还是现行农民知识化工程不贴近农村,不贴近农民,与农民的需求造成了脱节,因此培育新型农民任重道远。

三是劳动力转移滞后,农民难以“洗脚上岸”。近年来,通过大力实施“阳光工程”、农民工转移培训和农民知识化工程,培养了一批适应进城务工的新型农民。但其效果仍然很不明显,所从事的主要行业依然是从事简单劳动的建筑小工、家政服务和制造行业,而且外出务工人员年龄参差不齐,大至60岁,小至15、6岁,究其原因还是现行农民知识化(更多内容请访问首页:wWW.)工程不贴近农村,不贴近农民,与农民的需求造成了脱节,因此培育新型农民任重道远。

四是农村公共文化事业严重“贫血”,塑造新风貌困难重重。在调研中我发现,农村电话、手机、广播、电视覆盖率虽然较高,但农村科技培训和文化生活相对脆弱,许多设施没有发挥应有的功能,使农村文化活动停留在自发的、散乱的、无组织状态,难以发展壮大。再加上外出务工人员增加,农村基本上在家的是儿童和老人,少数人仍沉迷于“赌码”等陈旧的习气主,难以跟上现代文明。

五是村干部队伍不稳,后顾之忧难以解决。年轻农民多数外出务工,村里仅有的几个年轻党员主要是复员退伍军人,存在后继乏人的问题。村干部待遇比较值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积极性,村组干部缺乏必要的保障,既担心退下来后遭他人打击报复,又没有养老等社会保障,年轻的村干部想外出务工、想打工致富心切。

【评价建议或对策】:

如何调动和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如何引导农民群众推进新农村建设?按照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结合对我村的调研,我提出几点肤浅的看法和思路:

1、加强村级班子组织建设,提高村级班子凝聚力。一是要从农村党员中选拔政治觉悟高、致富本领强的党员干部担任主职领导。在对我村调研中我了解到,本村之所以班子比较团结、有战斗力和凝聚力,在群众中有威信,关键是有一个好的“班长”,村党支部书记在村组合并前就是我村的当家人,是全县第六届专业技术人才,不仅在群众中有威信,更重要的是能够为农民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技术和服务。二是要过基层组织“五好”创建等活动载体,完善村级党组织制度建设,在农村乡土能人、经营人才中发展党员,发挥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三是要关爱村组干部,建议多方筹资建立 ……此处隐藏16558个字……已违了法。而且在生活中,特别是农村发生纠纷时,注重调解而非诉讼是当地人民的习惯。“每有纷争,最初由亲友耆老和解,不服则诉诸各房分祠,不服则诉诸叠绳堂。叠绳堂为一乡最高法庭,不服则讼官矣” 因此,“和息”成为当地解决纠纷的最高目标。

二、当地群众法律意识不强的制约因素

虽然通过一系列的思想教育活动,农民了解和掌握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特别是党关于农业和农村的政策,并对党的农业和农村政策表示拥护,思想觉悟明显提高。但是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当前,大多数农民学习法律的积极性不高,依法维权的意识有待提高。

(一)、农民的国家、集体观念比较淡薄。土地承包到户以后,集体劳动相对减少,国家、集体观念逐渐淡漠,讲索取的多,讲奉献的少,有的遇事以自己的利益为中心,对国家、集体利益不太关心,有的对重点建设不支持,或横加阻挠,或敲竹杠。

(二)、履行义务意识淡化。部分农民对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作片面理解,对自己享受的权利烂熟于心,而对自己应尽的义务却知之甚少。不主动纳税,不赡养老人,不出义务工,不送子女上学,盗伐林木等现象时有发生。

总之,集中表现为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不强。

三、增强当地群众法律意识对策

西部需要发展,西部需要人才,西部需要资金,同时,西部也需要法律! 无法就不能谈法治,不能讲依法行政!当然更不能解决西部固有的地方保护主义,滥用职权等现象!现在正在实施西部的大开发战略如没有完善的法律作保障,必将对其有许多不利影响。

西部推行法律是必须的,但难度也很大,首先是当地政府的支持和推广不力,其次当地居民文化水平都较低,这些都一定程度影响法律在西部的推广、使用。针对以上的问题,要在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努力:

(一)、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特别是在农村,条件比较落后,当地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利用宣传车、张贴标语、村高音喇叭多方位、多触角教育干部群众,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通过组织“法律讲师团”下村讲解法律知识,印发法律案例明白纸,送法律书籍,让法律充实他们的头脑。要在农村中营造有一种法律氛围,开展培训,教育干部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举办法律培训班、模拟法庭,让老百姓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普及和发展农村牧区文化、教育、科技事业,大力宣

传村委会组织法,加大村干部的培训力度,引导农牧民破除自然经济和落后、保守的小农意识,逐步确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自主、平等、民主、法制、科学、效益、创新等现代意识,使之逐步适应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管理模式,变“要我自治”为“我要自治”,成长为合格的村民自治主体。县、乡司法机关开展深入农村宣传活动,深入农家农户,对他们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做以解答,结合实际来说法,让群众从心理根本的接受,切实维护农民的利益。

(三)、加强法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村民自治是九亿农民广泛参与的一项基层民主活动,要使亿万农民共同进行协调有效的社会参与,必须有完善、规范、稳定的法律体系。具体措施:一是根据村民自治的发展情况,以村委会组织法为依据,围绕四个民主,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和各项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建立规范、完整的行政指导规章、办法。尽快制定地方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有关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详细规则,规范四个民主的具体运作程序。地主性法规和规则的制定一要有突破性,二要当地实际。二是尝试建立村干部“离任”审计和村委会“委托审计”制度,完善村级财务制度和专业审计制度。三是建议对目前争议较大的“村民资格”的界定、罢免程序、违法现象纠错等问题可在不同地区进行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适时修改村委会组织法或在地方立法时对有关问题予以明确。四是加强培干部训力度,强化各级干部特别是民政干部的理论和法律知识,全面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建立规范的行政指导办法。五是建议将村级民主权利纳入国家司法调节范围之内,确保村民自治有法可依,违法必究。

(四)、乡镇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农村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学会用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和看待开展村民自治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看到任何形式的民主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同时更要看到村民自治这项崭新的事业所焕发出的强大的生命力和无限广阔、美好的民主前景,看到它对推动我国民主化进程所产生的伟大意义和深远的历史影响,切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彻底摒弃传统的“当官管民”的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文化素养和法律知识,树立服务意识、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发挥好法律赋予的对村民自治的指导作用。

(五)、依法规范宗族、家族行为,保障村民自治健康发展。在农村里,由于风俗习惯的特殊,群众对宗教、家族更加依赖。鉴于这种情况,在当地对宗族、家族干预村民自治问题一要坚持正面教育、疏导,用科学的、先进的理论武装群众头脑,用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群众合法的民主政治权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引导广大村(牧)民逐步树立科学、民主、法制的意识。二是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发挥领导作用,采取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坚决遏制利用宗族、家族势力非法干预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不正常现象,三是在村民自治的具体组织实践工作中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从制度上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以确保村民自治健康发展。

结语:

真正让群众懂法律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之间的差距还比较大,如果可以把普法活动真正贯彻到农村还是很有作用的。首先市委和市政府要重视,区委和区政府也要重视,还要把社会团体和政府结合在一起。“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是对我们大学生的谆谆教诲,我们要利用一切可以锻炼和学习的机会。通过此次的学习和实践调查,心情有几分沉重,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

这无疑是一种鞭策。“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前方的路十分艰难,需要十二分的勇气,更需要十五分的执着。只有加强法律的普及来弥补,才能使西部人民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才能使人格道德完善,才能促进社会主义法律建设,才能实现法制现代化。

参考文献:

1、张文显 《法哲学范畴研究》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4

2、 卓泽渊 《法的价值论》 法律出版社 1999

3、 朱苏力 《现代化视野中的中国法治》

4、张积玉、杨发民

年版 ,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中国西北经济社会发展研究》

更多其他相关文章: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调查报告

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社会调查报告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的社会调查报告

新农村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关于新农村医改的社会调查报告

《新农村社会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新农村,社会)[此文共20042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